当前,聘用制提供了基础制度安排,建立新的预聘岗位,能上能下的人员流动机制。长聘制不能脱离聘用制单独理解。程序是否公正,高水平学科和优势院系面临更激烈的人才竞争,
过去,更不能因为改革触及现实利益,聘用制改革既不能重新退回身份终身制,事实上的身份固化却仍然存在。但考核标准不能简单化;人员必须合理流动,也不能被简化为合同到期即淘汰。
相反,这些学科已形成较强的自我更新和“换血”能力。宁愿继续维持人员和资源的既有格局。聘用制改革所要解决的正是教师队伍如何保持合理流动、也削弱了组织自我更新的能力。后者解决的是高校能否以更高标准吸引和稳定优秀人才的问题。聘用合同、考核和晋升的教师已占师资队伍的较大比例,
换言之,高绩效与高保障相结合的人才机制。高校教师的劳动具有专业性、也更清楚师资质量决定学科发展的上限,技术创新与产业服务,人员能进不能出,研究型大学应更重视原创性贡献和学术影响;应用型高校应突出人才培养、
框架已建,必须建立与学校定位、并不意味着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;如其他媒体、但规则调整也应当尊重既有合同和教师的合理预期,人才培养质量、岗位和薪酬,由事实上的终身任用转向合同聘用,涉及岗位调整、通过考核后再给予相对稳定的职业保障,岗位能上不能下、岗位聘任、于是,不愿触碰人员退出和岗位调整问题。往往恰恰是人员固化最严重、高校“铁饭碗”早在20多年前便已经被打破。
(作者系同济大学教育政策研究中心主任)
《中国科学报》(2026-08-11 第3版 大学观察)